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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的恐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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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颁布《皇明祖训》。这一年,朱元璋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衰翁了。

在这一年之前,桀骜不驯的元功宿将杀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杀绝了,不顺眼的地主巨室杀得差不多了,连光会掉书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杀特杀,杀得无人敢说话,甚至出一口大气了。杀,杀,杀!杀了一辈子两手都涂满了鲜血的白头刽子手,踌躇满志,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皇基永固,子子孙孙吃碗现成饭,不必再操心了。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说:“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2)

其实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阉割还算是平常的,最惨的是凌迟,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杀的人受长时间的痛苦。(3)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铁床上,浇开水,用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用铁钩钩住脊骨,横挂在竿上。有称竿,犯人缚在竿上,另一头挂石头对称。有抽肠,也是挂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门把肠子钩出。有剥皮,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门公座上,让新官看了发抖。此外,还有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4)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并具五刑的。(5)据说在上朝时,老皇帝的脾气好坏很容易看出来,要是这一天他的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大概脾气好,杀人不会多;要是揿玉带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风雨来了,满朝廷的官员都吓得脸无人色,个个发抖,准有大批人应这劫数。(6)这些朝官,照规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门以前,和妻子诀别,吩咐后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大小互相庆贺,算是又多活一天了。(7)

四十年中,据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有几千案,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案。《三编》所定算是最宽容的了。“进士监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至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又三人,奸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人。”(8)有御史戴死罪,戴着脚镣,坐堂审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门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两案株连被杀的有四万人,后两案合计有七八万人。(9)所杀的人,从开国元勋到列儒裨将,从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到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亲侄儿、亲外甥,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地杀,一家家地杀,有罪的杀,无罪的也杀,“大戮官民不分臧否”(10)。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向他控诉,说是杀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11)。到洪武九年,单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谪戍到凤阳屯田的便有一万多人。(12)十八年(1385)九月萧安石子孙符上也自己承认:“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列布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具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13)郭桓案发后,他又说:“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足髡发文身,罪之甚者欤?”(14)

政权的维持建立在流血屠杀、酷刑暴行的基础上,这个时代,这种政治,确确实实是名副其实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案发于洪武十三年(1380),蓝玉案案发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前后相隔十四年,主犯虽然有两个,但其实是一个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领和州时的帅府旧僚,和李善长同乡,又结了亲,因李善长的举荐,逐渐发达,洪武三年(1370)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1373)七月拜右丞相。

中书省综掌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都有专决的权力,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这制度对一个平庸的、唯唯诺诺、阿附取容“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对手是一个只愿嬉游逸乐、不理国事的皇帝,也许不会引起严重的冲突。或者一个性情谦和容忍,一个刚决果断,柔刚互济倒也不致坏事,但是胡惟庸干练有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书省年头久了,大权在手,威福随心,兼之十年宰相,门下故旧僚友也隐隐结成一个庞大的力量,这个力量是以胡惟庸为核心的。拿惯了权的人,怎么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业,苦战了几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权,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么能甘心!困难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职权,从来不曾有过清楚的界限,理论上丞相是辅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权是皇权的代表,两者是合二为一的,不应该有冲突。事实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处分,皇帝没事做,只能签字画可,高拱无为。反之,如皇帝躬亲庶务,大小事情一概过问,那么,这个宰相除了伴食画诺以外,又有什么可做的?这两个人性格相同,都刚愎,都固执,都喜欢独裁,好揽权,谁都不肯相让,许多年的争执、摩擦,相权和皇权相对立。最后,冲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军队,有特务,失败的当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长小心怕事,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和朱元璋的冲突还不太严重。(刘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刚,一定合作不了,坚决不干。)接着是汪广洋,碰了几次大钉子,末了还是赐死。中书官有权的如杨宪,也是被杀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长,冲突最厉害的一个。被杀后,索性取消中书省,由皇帝兼行相权,皇权和相权合二为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15)这里所说的“事皆朝廷总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杀,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义是治权的变质,也就是从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阶段,转变为官僚成奴才,皇帝独裁的阶段。

胡惟庸之死只是这件大屠杀案的一个引子,公布的罪状是擅权枉法。以后朱元璋要杀不顺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随时加进新罪状,把它放大、发展,一放为私通日本,再放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虏”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三放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逆,最后成为蓝玉谋逆案。罪状愈多,牵连的罪人也更多,由甲连到乙,乙攀到丙,转弯抹角像瓜蔓一样四处伸出去,一网打尽,名为株连。被杀的都以家族做单位,杀一人也就是杀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宣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升,中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璟,淮安侯华中和高级军官毛骧、季伯畏、丁玉,和宋濂的孙子宋慎。宋濂也被牵连,贬死茂州。坐蓝党死的除大将凉国公蓝玉以外,有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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