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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过去时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尤其是“猥亵”的作品。因此小说的作者姓名往往不敢署名,而致埋没不彰。更有若干小说家不但不敢署名,并且还故意淆乱书中史实,极力避免含有时代性的叙述,使人不能捉摸这一作品的著作时代。《金瓶梅》就是这样的一个作品。
但是,一个作家要故意避免含有时代性的记述,虽不是不可能,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时代,不能离开他的现实生活,他是那个时代的人,无论他如何避免,在对话中,在一件平凡事情的叙述中,多少总不能不带有那时代的印记。即使他所叙述的是假托古代的题材,无意中也不能不流露出那时代的现实生活。我们要从这些作者所不经意的疏略处,找出他原来所处的时代,把作品和时代关联起来。
常常又有原作者的疏忽为一个同情他的后代人所删削遮掩,这位同情者的用意自然是匡正作者,这举动同样不为我们所欢迎。这一事实可以拿《金瓶梅》来做一例证。
假如我们不能得到一个比改订本更早的本子的时候,也许我们要被作者和删节者瞒过,永远不能知道他们所不愿意告诉我们的事情。
幸而,最近我们得到一个较早的《金瓶梅词话》刻本,在这本子中我们知道许多前人所不知道的事。这些事都明显地刻有时代的痕迹。因此,我们不但可以断定这部书的著作时代,并且可以明白这部书产生的时代背景,为什么这样一部名著却包含有那样多的描写性生活部分的原因。
(一)太仆寺马价银
《金瓶梅词话》本第七回九至十页有这样一段对话:
张四道:“我见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宿柳,又里虚外实,少人家债负,只怕坑陷了你!”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边胡行乱走,奴妇人家只管得三层门内,管不得那许多三层门外的事,莫不成日跟着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还问太仆寺支马价银子来使。休说买卖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各人裙带上衣食,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在崇祯本《金瓶梅》(第七回第十页)和康熙乙亥(1695)本第一奇书(第七回第九页)中,孟三儿的答话便删节成: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少年人就外边做些风流勾当,也是常事。奴妇人家,那里管得许多。若说虚实,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况姻缘事皆前生分定,你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有删节的痕迹。
朝廷向太仆寺借银子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明史》卷九二《兵志·马政》:
成化二年(1466)以南土不产马,改征银。四年(1468)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隆庆二年(1568),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卖各半,从之。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贡互市,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做辅,力主尽卖之议。……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1587),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二十四年(1596),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
由此可知太仆寺之贮马价银是从成化四年(1468)起,但为数极微。到隆庆二年(1568)百年后定例卖种马之半,藏银始多。到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做首相尽卖种马,藏银始达四百余万两。又据《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
太仆,则马价银归之。……隆庆中……数取光禄太仆银,工部尚书朱衡极谏不听。……至神宗万历六年(1578)……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
则隆庆时虽曾借支太仆银,尚以非例为朝臣所谏诤。到了张居正死后(1582),神宗始无忌惮地向太仆支借,其内库所蓄,则靳不肯出。《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载居正当国时:
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
在居正当国时,综核名实,令出法行,所以国富民安,号称小康,即内廷有需索,亦往往为言官所谏止,如《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传》说:
万历六年(1578)……上言……陛下……欲取太仓光禄,则台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见嘉纳,或遂停止,或不为例。
其用途专充互市抚赏,《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时传》说:
万历五年(1577)召理戎政。……言……财货之费,有市本有抚赏,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才二三耳。
到了居正死后,朝政大变,太仆马价内廷日夜借支,宫监佞幸,为所欲为,专以货利导帝,《明史》卷二三五《孟一脉传》说:
居正死,起故官。疏陈五事:言……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锱铢取之,泥沙用之。
不到十年工夫,太仆积银已空;《明史》卷二三三《何选传》:
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
但还搜括不已,恣意赏赐,如《明史》卷二三三《张贞观传》所记:
三王并封制下,……采办珠玉珍宝费至三十六万有奇,又取太仆银十万充赏。
中年内外库藏俱竭,力靳内库银不发,且视太仆为内廷正供,廷臣请发款充军费,反被谯责。万历三十年(1602)时:
国用不支,边储告匮,……乞发内库银百万及太仆马价五十万以济边储,复忤旨切责。(《明史》卷二二〇《赵世卿传》)
万历时代借支太仆寺马价银的情形,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二说得很具体:
太仆寺马价隆庆年间积一千余万,万历年间节次兵饷借去九百五十三万。又大礼大婚光禄寺借去三十八万两。零星宴赏之借不与焉。至四十二年(1614)老库仅存八万两。每年岁入九十八万余两,随收随放支,各边年例之用尚不足,且有边功不时之赏,其空虚乃尔,真可寒心。
明神宗贪财好货,至为御史所讥笑,如《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所载四箴,其一即为戒贪财:
十七年(1589)……献四箴。……传索帑金,括取币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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