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发现高淑君对我的这个命令,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追查原由,她向我说:“我们前天听了你的命令,将鲜花摊位退至大门附近。但我们到黄春云的花店前面一看,她的鲜花摊位仍然占了大半边街。”
我说:“你们不能向坏的比,要向好的比,我的命令一定要执行。”
高淑君说:“董事长,你领会错了,我不是向坏的比。”
我见高淑君顶我的牛,不执行我的命令,我恼火,怒吼着她说:“黄春云占道经营,你也要占道经营,你这不是向坏的比,是什么?我怎么领会错了?”
高淑君不敢顶我了,仍是嘴巴撅得高高的,两眼望住地面不做声。她的思想没有通啊!我便向其他几名卖花小姐了解情况,了解到高淑君思想不通的原由。
黄春云那年用我“爱心礼仪鲜花”的商标,叫她在我公司当卖花小姐的妹妹黄秋云,在家里训练了几名招聘的小姐,混水摸鱼摆了也是所谓的爱心礼仪鲜花摊。由于工商部门依法干预,她才罢手,一心一意搞她的公职工作去了。但说她一心一意搞她的公职工作去了,这只是我个人的估计,实际上她仍然是意马心猿,不安心本单位的公职工作。她始终觉得公职工作,工资太少;在别人的领导下,没有当老板的味儿。她那次的失败,满腔气恼,无处发泄。恰逢她的丈夫犯了她,便将气发在丈夫身上,打丈夫的“突袭”:从丈夫的背后,以她身躯高大的优势,想三拳打死镇关西。这里我要说明的是,她的这位第一任丈夫,不是水浒传上的镇关西,也没有被黄春云打死。丈夫只是坚决与这位凶狠的妻子离了婚。当她丈夫拿到离婚证后,口里说着四个字:“谢天谢地。”
黄春云身体高大,在学生时代,曾经是足球运动员,一个人打两个男人,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现在她已经是30多岁的女人了,第二任丈夫比她小10来岁,真是人间少见的老妻子,少丈夫。她看见经营鲜花赚钱,又见退休老人曹厚树兴起爱心鲜花之后,全市开了许多鲜花店和鲜花摊位,她便与在广州打工的妹妹黄秋云通电话,姐妹商定:由妹妹广州空运鲜花,她在十堰城区开了一个鲜花店。这次,她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店名叫做“黄家姐妹鲜花店”,她本人也辞去了公职。
湖北十堰市人际交往使用鲜花,虽然是我提倡起来的,但我对自己的母市,没有垄断的想法。在第一篇报导我提倡鲜花的记者林鄂平的文章中,便谈到了我的主张:十堰市的鲜花行业,应是群舟竞渡,或者满园春色,而不应由我一人划船,或我一枝独俏。我的道理,是独木不能成林,我一家“爱心鲜花”,形成不了气势。要有多家鲜花店,才能形成气势。因此,我对“黄家姐妹鲜花店”,像对待全市其他鲜花店一样,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涉。何况,我将业务的注意力,转向了全国,走出十堰市到底有限的鲜花市场,到上海J匕京等大城市去占领市场了。
而今年的联合检查,却发生了怪现象:检查人员对黄春云的占道经营,视而不见,偏偏要没收我有《摊位证》的鲜花。尤其甚者,将我的鲜花摊位上的鲜花,砸在地下,而附近黄春云的占道摊位,却自傲然不动。检查人员在她的占道摊位面前,走来走去,视若不见,不闻不问。我了解到这种情形后,仍然认为我是退休的老干部,应该起表率带头作用,便向高淑君下死命令,将广播电视局门前的鲜花摊位,经过广播电视局领导的同意,退至大门内面。我想这是对联合检查的拥护,也是想起带头表率作用,让市容市貌没有占道的乱现象。
但是,黄春云神通广大,能使检查人员对她占了大半边街的占道经营,仍然是视若不见,不闻不问。到了这时,我才向市长写“人民来信”,信告联合检查团内少数人员的不文明执法和不公正执法。我说是少数人员,并不是故意缩小“信告面”,而真正的实际,确仅是少数人员,因为我的卖花小姐们都说:“我们看见大多数检查人员也在批评自己检查团里的这些少数同志不文明、不公正的行为。”
更为明白的是,我向市长写“人民来信”,是信告这少数的检查人员执法不文明、不公正,不是信告黄春云女士。尽管是由于我向市长写了信,联合检查团才勒令黄春云,将她的鲜花摊位退至她花店门外的台阶上,但这是公正执法。联合检查团并没有要求她按照市长的要求,一律要在店内经营,尚让她在店门外面经营,黄女士不应该恨我、打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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