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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志·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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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置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散州。户二千四百七十八,口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一:
  程乡。
  南恩州,(下。)唐恩州,又为齐安郡。宋改南恩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南恩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三,口九万六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二:
  阳江,(下。)阳春。(下。)
  封州,(下。)唐改为临封郡,后复为封州。元至元十三年归附。明年,广人叛,广西宣慰司以兵定之,遂隶西道。十六年,立封州路总管府,后又降为散州,仍属东道。户二千七十七,口一万七百四十二。领县二:
  封川,(下。)开建。(下。)
  新州,(下。)唐改为新昌郡,后复为新州。元至元十六年,置新州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六。领县一:
  新兴。(下。)
  桂阳州,(下。)本桂阳县,唐、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十九年,升桂阳县为散州,割连州阳山县来属,为蒙古忽都虎郡王分地,元隶湖南道宣慰司,后隶广东道。户六千三百五十六,口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五。领县一:
  阳山。(下。唐属连州,宋因之。至元十九年割以来属。)
  连州,(下。)唐改连山郡,复改连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直隶行中书省。十七年,废安抚司,升为连州路总管府,隶湖南道宣慰司。十九年,降为散州,隶广东道。户四千一百五十四,口七千一百四十一。领县一:
  连山,(下。)
  循州,(下。)唐改为海丰郡,仍改循州。宋为博罗郡。元至元十三年,立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散州。户一千六百五十八,口八千二百九十。领县三:
  龙川,(下。)兴宁,(下。)长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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