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基层治理中公共服务供需问题研究
——以电商村为例
时间:2023-03-15 04:20:51
聂召英 王伊欢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1)新华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https://baijiahao.baidu/s?id=1591477702040114928&wfr=spider&for=pc,2018年2月4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应以“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目标,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2)新华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s://news.china/zw/news/13000776/20191105/37354178.html,2019年11月5日。2019年5月16日,中办、国办发布《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3)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http://www.gov.cn/zhengce/2019-05/16/content_5392269.htm,2019年5月16日。2021年4月28日,中办、国办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中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4)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https://baijiahao.baidu/s?id=1704983255173072160&wfr=spider&for=pc,2021年7月11日。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将社会治理置于维护和提升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范畴之内,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5)新华社:《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https://baijiahao.baidu/s?id=1747667408886218643,2022年10月25日。
农村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振兴乡村的新业态新模式,在赋权农民、促进农村共同富裕、乡村治理变迁、链接城乡关系、维持经济双循环格局方面等发挥着显著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效应。基于此,国家和政府高度关注农村电商的发展,从顶层设计方面对其公共服务的供需问题进行引导和治理。自201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不断提及农村电商的发展方向和推进方案,强调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的发展。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仍将农村电商视为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提出要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6)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http://baijiahao.baidu/s?id=1692303174712971861&wfr=spider&for=pc,2021年2月21日。2022年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7)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http://www.gov.cn/zhengce/2022-05/23/content_5691881.htm,2022年5月23日。基层治理中这一系列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供给,为农村电商的持续发展和运行提供了物质支撑和政策保障。
在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农村电商发展的内生性力量得到激发和保护,产生了示范、辐射和连带效应。自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产业园以及电商平台集团农村战略等公共品的下沉和推进,电商村数量增长迅速。2020年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5425个电商村,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8)阿里研究院:《1%的改变——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20年,第1页。随着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持续下沉至农村社会,触发了政治、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和治理问题。调研发现,农村电商介入到农村后,大量中青年群体持续返乡进行电商创业,甚至大量外乡人因被电商村的营商环境所吸引而不断涌入。农村电商体量上的持续性膨胀和扩增,导致其对基层公共服务的需求相应增加。毋庸置疑,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的供给和平衡离不开基层治理的干预,更依赖于现代化治理水平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然而,在基层社会运行过程中,显而易见的是不断增长的电商创业人数和公共服务需求,使乡村振兴之时却又使陷入“无力”“无能”“无所适从”的治理困境。同时,农村社会以农业生产和打工经济为基础而建构的制度架构,面对乡村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并联式高速发展,其载体的承担力和供给力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在电商市场场域内竞争的同质性和白热化的影响下,农民网商生产和再生产的理性持续扩张,导致农村社会的承载力和治理能力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压力和挑战,深陷治理真空的泥淖之中。概而言之,电商村内竞争的日益内卷化导致土地、环境、水资源、基础设施等被掠夺式、粗放式和报复性开发的实践与乡村治理强度、供给力和能力相遭遇,加剧了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和困难度,并引发了一系列的供需矛盾。
二、文献综述
学术界早已发现电商村、电商镇内基层要素和秩序变迁引发的治理问题,针对电商村、电商镇基层治理问题的研究颇有见地,对其提供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的供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首先,农村电商的发展对农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必然推动基层治理的发展和变革,其显性表征是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内容、供给模式的变化。学者指出,农村电商为乡村振兴和小农家计的转变带来新契机,农村家庭基于电商业的数字化家计模式逐渐形成,对优化家庭和村庄结构有积极意义。(9)夏当英、辛昌泽:《务工与电商: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形成》,《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农村电商对农村社会的空间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必须重建乡村基层组织的公共规则以回应对改善土地关系所提出的新要求。(10)韩庆龄:《从“脱嵌”到“嵌入”:农村电商产业与土地秩序的关系博弈》,《现代经济探讨》2019年第2期。农村电商的萌芽、发展和成熟不仅改变了农村社会中的土地关系,也涉及其多重要素的质变和重组,实现了融合性的共生式发展模式。(11)韩庆龄:《电商产业与农村社区的融合发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农村电商作为新产业重塑了乡村秩序,使电商村治理实现了“三秩归一”和“秩序分化”模式。(12)邱泽奇:《三秩归一:电商发展形塑的乡村秩序——菏泽市农村电商的案例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13)邱泽奇、邵敬:《乡村社会秩序的新格局:三秩并行——以某地“乡土人才职称评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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