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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婚礼和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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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帝国的人都十分关注自己子女的婚事,以免他们因伤风败俗而误入歧途。正因如此,一个那么大的国家所发生的丑闻比任何一个小国还要少。很多时候由于对子女的过分关爱,以至当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甚至还没出生时,父母就为他们定下终身,立下字据,向世人公布子女的婚事。

在帝国及其周边地区以及菲律宾群岛,一般男家要给他要与之联姻的女家财礼。到了结婚的时候,女方父母要把亲家、亲家母和男方的亲朋好友一起邀来在自己家中欢庆一番,第二天,男方父母或至亲也把女方家人请到自己家中大肆庆祝。宴席结束,当着大家的面丈夫向妻子送财礼,妻子再把财礼转交自己父母--如果他们还健在的话,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由此可见,在中华帝国及其邻国谁家的女儿多,谁家就被认为是富户。女儿赚来的财礼父母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动用,否则,在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时再还给女儿,因为女儿还要留给她自己的子女或留下来自用。男人可以娶除自己的姐妹、堂姐妹以外的,他能养活的所有女人为妻,如果有人与这一层血亲的人结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所有的女人中,发妻是合法的妻子,其他的都是妾。男人与发妻共同生活,同时给每个妾另置房产,如系商人则在他做生意的不同地方给妾置房。在发妻面前妾的地位有如仆人。

丈夫亡故,发妻之长子继承大部分财产,剩下的部分兄弟平分,不分嫡庶。如发妻无子,则长庶子继承财产的大部分。因此,很少或根本没有一个男子殁后没有合法长嫡子或长庶子继承家产的情况。那里女人与人私通的现象极为罕见,因为女人生活闭塞,忠诚老实,也由于她们视通奸为最无耻之行为。万一通奸发生,被丈夫捉住,可当场把奸夫奸妇处死。否则,冲动过后,他可唾骂通奸男女。通奸已被证实,他也只好根据那个国家的惯例,狠狠鞭笞二人臀部而已。此事后面详述。

事情过后,丈夫可把奸妇作为奴隶卖掉,其价格与新婚时他所付财礼的价格相同。当然也不乏有人因利害关系将此事隐忍下来,尽管这样的事例很少。也有通奸者明明知道事情败露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仍继续寻找机会私通。据说在鞑靼附近省份以及在鞑靼本土有一种奇怪的婚俗,即巡抚或总督为男女限定婚配的年龄。年龄一到,当婚男女在指定的时间,前往各省指定的城市汇聚。到达指定的地点,他们要向被皇帝任命的十二个尊贵的长者报道。长者要记住这些男女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特征,还要知道男方有多少财产来付给他要迎娶的新娘作为财礼。这之后,他们还要计算男女人数,如男多女少或女多男少,就用抽签的办法,把剩下的人记下,以便来年首先为他们婚配。十二个长者中的六个人把男人不分长相和宗教,分成三组,富人一组,不富不穷者一组,穷人一组;在男人被分组的同时,另外六个长者把女人分为三组,貌美者一组,不美不丑的一组,貌丑者一组。分组完毕,婚配开始:富人娶美貌的女人,为此他们要交付法官所要的一笔钱财;不富不穷的人娶不美不丑的女人,不付分文;穷人用从富人处征得的那笔钱财迎娶丑妇,每个穷人所得到的钱都是一样的。婚配完毕,还有一事,如系真实,委实令人讶异,即他们要在同一天一起结婚,尽管并非所有的人对婚配都很满意。

婚后,在皇帝各省的官舍举行盛大庆典,官舍有专为他们准备的婚床、餐具和一切必要的用品供新人们在庆典期间使用。五十天后庆典结束,新人们返回各自乡里。

须知,上述婚仪只适用于庶民百姓,绅士、显要则另当别论。他们可以不必服从上述的规定,或找门当户对的意中人结婚或按总督和巡抚传达的皇帝敕令举办婚礼完婚。

中国皇帝结婚后,还要在全国选择最杰出的三十个女人为妃。她们在皇宫终生陪伴皇帝直到其驾崩。皇帝驾崩,丧礼完毕,国家王位继承人让三十个妃子穿上怪异、豪华的服装,戴上各色珠宝,遮住面孔以使人无法辨认,然后将她们带到三个最豪华的大殿中的一个。进入大殿,来到一个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房间--第三卷第二章还将详谈。接着,按皇帝生前在遗嘱中所挑选的全国三十个杰出的绅士,根据他们的资历或皇帝指定的顺序进入大厅,每人牵着一个妃子的手,也不去掉她们脸上的面罩,就把她带回家里完婚,终生供养她。为此,根据皇帝遗嘱,王位继承人即皇子又得每年分毫不差地给她们一笔可观的费用。

古代,中国皇帝给王子或皇亲娶亲时,事先要在皇宫举办大型宴会,宴请宫廷里的绅士和杰出的显贵,命令这些绅士显贵把他们的子女也带来。他们遵命并极力把自己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婀娜多姿。宴罢,皇子们按年龄顺序进入女子们会聚的大厅,选上意中人为妻;皇女们也同样选择绅士为夫。但现在这一习俗已经废止。因为这样一来,无论显贵还是绅士常和他们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尽管并非都是第一、第二层血亲关系。尤其是皇子们,他们只能通过婚约在显贵和绅士中间寻找配偶,有时他们都不知道自己配偶和自己有多深的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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