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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宗教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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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法兹鲁拉赫·伊本·鲁兹比汗(Fazlullāh b. Ruzbihān Khunjī,卒于1521年)成了昔班尼汗的顾问,他是发动“圣战”的积极推动者,对波斯发动“圣战”的思想符合新兴的布哈拉汗国的扩张政策。

第三,纳合什班底教团吸取其他教团的教义,因此,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从教义上看,纳合什班底教团的第一代大师们编写的、以约束苏菲注意力和规范他们默祷的《十一句圣言》(Kalimāt-i Qudsīya)可能来自库布拉维教团的《库布拉维十信条》。4玛哈图木·阿杂木研究了各类苏菲教团的学说,创立了具有极大灵活性的宗教学说,强调在衰落时期强化团结苏菲友爱意识(Ikhwān),以及苏菲道乘思想的普遍性,即应该传播到各地(Makān)。玛哈图木·阿杂木的宗教学说得到了河中地区纳合什班底教团的承认,他制定的教义和准则具有了权威性。5

第四,纳合什班底教团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这是他们操纵政治权力、提高社会地位的物质基础。16世纪30年代,为了改善与在帖木儿王朝后期享有显赫地位的和卓阿赫拉尔家族的关系,布哈拉汗奥贝都剌归还了昔班尼汗没收的该家族的大部分土地。伊斯坎达尔和阿布杜拉汗在位期间,树立了布哈拉城的纳合什班底教团和卓赘巴依家族的地位,使该家族聚敛了大笔财富。据说,伊斯拉木和卓拥有“庞大马群、羊群、骆驼群和大量可耕地”;“在他庭院中服役的奴仆多达三百人,为了管理账目,专门成立了特殊的办事处”。6教团还经营贸易,他们的商务代理远至莫斯科。

由于以上优势,纳合什班底教团战胜了其他两个教团,确立了自己在中亚独尊的地位。此后,宗教与王权互相支持。昔班尼王朝历代统治者极力拉拢纳合什班底教团的大苏菲,保护和扩建大苏菲的陵墓,如在布哈拉的巴哈丁·纳合什班底(Bahā’u’ddīn Naqshband,1317—1389)陵附近增建了清真寺、宗教学校、救济院等建筑,一直到17—19世纪,乌兹别克统治者们都以能够葬于圣陵之墓地而感到光荣。反过来,纳合什班底教团支持王权,据《汗王的礼品》记载,当阿布杜拉汗于1559年进攻布哈拉城之时,得到了当时纳合什班底教团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伊斯拉木·赘巴依的帮助。7

这一时期,纳合什班底教团不仅在河中地区获得了独尊地位,在苏菲派的大力推动下,伊斯兰教沿着15世纪的轨迹继续发展,在中亚北部和东部得到极大的发展。哈萨克人和吉尔吉思人皈依了伊斯兰教。

1507年,纳合什班底教团教主在赫拉特城被杀之后,阿赫拉尔家族成员马黑麻·玉素甫逃到了叶儿羌汗国。据《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记载,在他的影响下,叶儿羌汗国创建者萨亦德汗接受了苏菲派思想,曾经打算出家为托钵僧。马黑麻·玉素甫劝导说:“安居宝座上,持身如禁欲的德尔维希。” 8又说:“其实,统治权是接近(真主)的最佳捷径,但是王者滥用了自己的权力。王者一句话所能降的恩赏,比德尔维希终身所给予的恩赏还要高。在这方面,统治权就是实际有效的权力。” 9在他的劝导下,萨亦德汗放弃了出家的思想。

在萨亦德之子阿不都·拉失德统治期间(1533—1559或1560),为调解喀什噶尔人与乌兹别克人之间的冲突,纳合什班底教主玛哈图木·阿杂木曾以圣徒身份来到叶儿羌汗国,受到隆重欢迎,被拉失德汗聘为宫廷顾问。他访问了南疆的绿洲城市,在这些城市布教。在布教中,他主张苏菲教徒要适应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融洽地执行宗教法律,搏得了喀什噶尔与叶儿羌等地封建主们的尊崇,得到大片馈赠的土地,发展了许多门徒。玛哈图木·阿杂木此行为其后裔进入中国新疆地区奠定了基础。

1542年,纳合什班底第五代教主玛哈图木·阿杂木去世,其子嗣为争夺宗教继承权发生斗争,长子玛木特·额敏获得教主继承权,称“依阐卡朗”,与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伊斯哈克·瓦里(Ishāq Walī)对此不满,另立门户。于是,在河中地区形成了对立的两派,两派从旗帜、标志和帽子颜色等外部特征上采取了明显区分的标识。以依阐卡朗为教祖的一派称为“白柳派”、“白帽派”,以伊斯哈克·瓦里为教祖的一派称为“黑柳派”、“黑帽派”。

白帽派和黑帽派积极向东发展势力,吉尔吉思人和哈萨克人成为他们的追随者,他们分别以“白山派”和“黑山派”闻名。在天山北部游牧的吉尔吉思部追随长支后裔的白山派,在天山以南帕米尔一带游牧的吉尔吉思人追随幼支的黑山派。

1580年,伊斯哈克·瓦里来到天山以南地区,他在吉尔吉思和西蒙古人之地摧毁了十八座偶像圣殿(But Khānas),使1.8万名偶像崇拜的异教徒(Kāfirān-i but-Parast)皈依了伊斯兰教。据说,他的门徒和卓胡赛因治愈了一位萨满都未能治好的吉尔吉思首领,因此,有四百户吉尔吉思人皈依了伊斯兰教。10穆罕默德·伊瓦德(Muhammad ‘Iwad)写于1603年的波斯文著作《心灵之光》(Ziyā’ al-qulūb)是一部有关他生活轶事的文集。在叶儿羌汗马黑麻的支持下,黑山派逐渐取代亚萨维教团与乌瓦伊西耶兄弟会(a1-Uwayshlyyah) 11的优势地位。

吉尔吉思人表面上信仰了伊斯兰教,然而,直到16世纪中叶,萨满在部落社团中还起着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萨满的活动与伊斯兰教苏菲派的活动结合。他们利用苏菲的套语齐克尔(Zikr),在跳神和表现特异功能的行为之时,嘴里念着苏菲的惯用语“Allāh hū! ”或穆斯林的“Shahada” 12。中亚草原地区的游牧民将对天(腾格里)、地、水等自然的崇拜与安拉等同起来,普遍使用了腾格里—安拉(Tengri-Allāh)、帖—安拉(Tin-Allāh)和马吐—赛腾(Martu-Shaytan)等双重观念。13

16世纪,伊斯兰教信仰在哈萨克草原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哈萨克汗国以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塔什干、突厥斯坦等城市成为重要的宗教中心。伊斯兰教在哈萨克汗国的传播过程中,商人起到了重要作用。伊本·鲁兹比汗在描述1508—1509年发生的事件时,写道:“哈萨克商人学习伊斯兰教教义,现在他们的汗和速檀都是穆斯林。他们读古兰经,念祈祷文,送他们的孩子到学校念书。” 14

尽管如此,伊斯兰教在普通老百姓中并没有扎根,绝大多数哈萨克牧民还没有受到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他们继续崇拜祖先,崇拜绵羊守护神(Sholpan-ata)、母牛守护神(Zengi-ata)、马守护神(Kambar-ana)和骆驼守护神(Oysil-qara)。他们保留万物有灵和多神信仰,崇拜天神(腾格里)、地神(Zher-ana)和水神(Su-ana),给月亮和太阳献马奶,祈求获得生命之源的水和甘露。他们把形状稀奇的山和峭壁、洞穴、丛林、孤树和泉水都奉为神灵,火被看作是家和灶的保护神,拜火(Ot-ana)在哈萨克人的生活中也有重要的地位。这些信仰遭到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的谴责,布哈拉谢赫和法官在昔班尼汗的唆使下,起草了法律评判,在评判中坚持汗应该宣布对哈萨克人发动“圣战”,因他们是偶像崇拜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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