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骗财”之道
时间:2023-04-12 01:15:11
文/赵聪
迟迟未开工的工程
程杰是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某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咨询公司”)老总,与李润广认识。2018年5月,李润广来到咨询公司,告诉程杰自己手里有一个关于种植泡桐树及泡桐树育苗场的经营项目(简称“泡桐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至200万元。李润广表示,现在就缺一点资金,问程杰是否愿意投资,并表示如果程杰投资的话,他就把这个项目20%的股份转让给程杰。
程杰经不住李润广的再三游说,最终答应合作。2018年7月25日,双方签订泡桐树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程杰出资30万元。后程杰分别于7月25日和7月31日转账20万元和10万元到李润广名下的中桐林业科技(开平)有限公司(简称“中桐公司”)的账户。
程杰汇款后,多次打电话给李润广,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但李润广每次都找各种借口来敷衍,项目也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
2018年底,就在泡桐树项目搁浅的时候,程杰又接到李润广承揽到新项目的消息,他再次相信了李润广的鬼话,继续投资与其合作。该项目是台山市北陡码头海域航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简称“北陡码头项目”)。
由于第一次的合作并不顺利,程杰多留了一个心眼,他表示光看协议没有说服力。李润广自然听懂了程杰的意思,于是带程杰去台山市北陡码头海域现场查看。
程杰事后表示,由于当时河沙的市场价格很贵,加之李润广不断游说,并承诺两个月能回本,他就心动了。程杰表示其最多只能投资40万元,李润广则要求其立即汇款,便于他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就这样,程杰于2018年12月25日和26日陆续向李润广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40万元。此外,李润广还以办手续请客吃饭为由,向程杰借款3万元。
然而,程杰这次付款后仍然迟迟不见项目开工,每当其询问李润广时,李润广都用正在办证来敷衍程杰。最后他向程杰摊牌,称没钱了。
广东佛山人李润广单独或与他人联手炮制虚假项目,并以合作名义吸引他人投资,三年间以招商引资名义骗取他人投资款218.6万元。近日,李润广及其同伙温新玲被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5年。
就这样,程杰在半年内陆续被李润广以两个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为名欺骗,共被骗取投资款72万元。
作废合同成诈骗工具
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停止履行,合同即告作废,然而对于骗术狡诈的李润广来说,即便是一份已经作废了的合同,也会在其导演下“死灰复燃”,最终成为诈骗他人的重要文件。
李润广有个朋友叫温新玲,两人都是广东省佛山市人。2018年10月,温新玲带着李润广一起来到广东省开平市大沙镇白沙村委会(简称“白沙村委”),当时接待他们的是白沙村委的副主任赵启明。
温新玲、李润广自称是大沙镇政府介绍到白沙村委来进行河道清淤的,提出要求白沙村委出具一份证明,证实白沙村委同意两人在该村进行河道清淤。赵启明答复两人称,相关证明需要两人向上级部门申请出具,白沙村委不能出具这样的证明。
一个月后,温新玲和李润广再次来到白沙村委,并提供了上级部门同意两人参与河道清淤的相关书面材料。白沙村委两名干部核实相关材料后,同意与两人合作进行河道清淤。2019年1月13日,双方签订了《清河(河道绿化)协议书》(简称“案涉协议”),约定河道清淤的相关事宜。
随后,白沙村委将与温新玲签订案涉协议的事向大沙镇政府进行了汇报,大沙镇政府同意实施河道清淤工程,但明确前提条件是沙石只能放在河道两边或由白沙村委找地方放置,承包方不得私自处理河道中的沙石。
白沙村委主任宗守华接到上级部门的指示后,于1月15日打电话给温新玲,告知其在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时不能私自运走河道中的沙石。温新玲得知此信息后,明确表示其不再参与河道清淤工程,双方签订的案涉协议作废。
既然案涉协议作废,就要收回相关合同文本。于是白沙村委通知温新玲交出其持有的案涉协议,并进行作废处理。温新玲称其在外地不方便回来,并表示协议由其自行撕毁。
既然温新玲答应自行撕毁案涉协议,白沙村委也就相信其会说到做到。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温新玲并未履行自行撕毁案涉协议的君子协定,甚至将案涉协议作为道具以假乱真,伙同李润广以合作进行河道清淤的名义借机诈骗他人巨额钱财。
话说温新玲偷偷私藏了手中那份案涉协议后,就萌生了利用案涉协议实施诈骗的歹念。由于李润广人脉资源广,于是温新玲便向李润广求助,让其介绍具有资金实力的人参与进来,合作所谓的白沙村委河道清淤工程(简称“案涉工程”)。
后李润广向温新玲介绍了当地某银行行长刘骅,并邀请其参与合作。
2020年3月13日,三人相约一起在佛山市高明区某饭店吃饭。其间,刘骅便与温新玲签订了《河道绿化清理合作协议》(简称“案涉合作协议”),并以温新玲与白沙村委签订的那份已经作废但没有撕毁的案涉协议作为附件。
双方在案涉合作协议中约定,白沙村委河道清淤工程合计成本235万元,刘骅需要出资60万元。刘骅非常信守承诺,案涉合作协议签订一个月后,就分四次将约定的60万元汇到了温新玲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此期间,温新玲还以各项接待为由陆续向刘骅借款1.3万元。
2020年6月,李润广对刘骅表示,案涉工程要扩大规模,投入费用需要增加。后李润广陆续以需要购买设备、租赁场地等为由,要求刘骅追加投资。刘骅再次按李润广的要求将87.3万元款项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按说,投资款到位后,工程就要如期开工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案涉工程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刘骅见状,多次打电话追问李润广和温新玲,但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推托。2020年底的时候,刘骅预感可能遇到骗局,于是便向李润广和温新玲提出要求返还其投资的款项,李润广仅于2020年11月转账归还刘骅2万元,此后两人失踪。至此,累计被骗取146.6万元的刘骅无奈,只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双双落网
2021年8月2日,李润广、温新玲因本案被羁押,次日被拘留,同年9月8日被逮捕。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简称“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润广、温新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李润广参与合同诈骗三次,涉案金额218.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温新玲参与合同诈骗一次,涉案金额146.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在第三项犯罪事实中系共同犯罪。
2022年8月16日,高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润广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温新玲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李润广、温新玲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2年11月1日对外公布本案二审裁定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除李润广、温新玲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招商骗财”之道》在线阅读地址:“招商骗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