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术语定义及相关问题研究
时间:2023-04-12 06:19:48
龚才春 杜振雷 周 华 陈国贤
(1.武汉元宇宙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40; 2.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北京 100717;3.武昌首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064; 4.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引言
元宇宙第一股Roblox的良好市场表现,让元宇宙成为资本圈的宠儿[1]。2021年10月28日,Facebook公司正式宣布更名为Meta,推动元宇宙成为全球热点。关于元宇宙的话题,部分人为了吸引眼球,追求轰动效果,尤其是在新闻圈和资本圈,“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元宇宙”[2],他们思考其语言是否符合科学本质和未来发展趋势,“不求有益,但求新颖”,于是各种荒诞的观点见诸报端。“元宇宙”定义,受各自组织不同利益、不同立场的影响,同时也受其教育背景、知识层次、工作经历的影响而多样化。
术语是一种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语言符号,必须精确地代表一个科学概念。人们只有对术语概念有正确、统一的认识,才能进行有效地交流。对于元宇宙,如果连基本概念的定义都不能达成共识,学术交流和传播亦无从谈起,其研究也变成了无本之木[3]。为了确定“元宇宙”的适当定义和概念边界,笔者与国内140余位元宇宙有关的专家从2021年底就开始了相关研究。2022年7月初,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开始组织专家起草“元宇宙”的术语定义,来自学术界和产业界相关领域的19位专家为“元宇宙”及其8个相关核心术语起草定义。2022年9月13日,全国科技名词委邀请李德仁院士、庄松林院士等26位专家,审定了“元宇宙”“化身”“数字人”等核心术语的定义,形成了目前的对外征求意见稿[4]。
本文梳理了“元宇宙”这一术语的定义历程,针对与全国科技名词委发布的关于“元宇宙”定义的征求意见稿,分析了“元宇宙”定义的主要分歧,并对“元宇宙”定义进行了深入思考,期待为元宇宙及相关术语的研究提供思路。
1 “元宇宙”定义的发展与审定
自从科幻小说《雪崩》[5]首次提出Metaverse开始,对“元宇宙”的定义就没有停止过。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国元宇宙白皮书(2022)》[6]中,就列举了多个常见的“元宇宙”定义。
《雪崩》描述的元宇宙是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现在看来这个定义确实问题蛮多。首先“平行”不是特别好理解。普通人理解两条直线或两个事物平行,会认为它们不会有交集,而现在大部分专家认为元宇宙应该跟现实世界有交互,能够赋能实体经济。“虚拟世界”的含义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例如,20世纪90年代,年轻人通过互联网跟异性聊天就是“虚拟恋爱”。现在,我们每天都跟互联网打交道,互联网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不再认为互联网只是虚拟世界。
2021年12月23日,中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发表文章《深度关注丨元宇宙如何改写人类社会生活》[7],也给出如下关于“元宇宙”的定义:
通常说来,元宇宙是基于互联网而生、与现实世界相互打通、平行存在的虚拟世界,是一个可以映射现实世界、又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
这是中央部委第一次就元宇宙发表声音。虽然没有明确表达对元宇宙这个新兴科技事物的态度,但至少向社会表明中央部委已经关注到元宇宙了。
2020年12月,腾讯文化出品了年度特刊《三观》。马化腾撰写了前言,其中提出了“全真互联网”的概念[8]:
现在,一个令人兴奋的机会正在到来,移动互联网十年发展,即将迎来下一波升级,我们称之为全真互联网。从实时通信到音视频等一系列基础技术已经准备好,计算能力快速提升,推动信息接触、人机交互的模式发生更丰富的变化。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它意味着线上线下的一体化,实体和电子方式的融合。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大门已经打开,无论是从虚到实,还是由实入虚,都在致力于帮助用户实现更真实的体验。
不过比较可惜,马化腾并没有给出“全真互联网”的定义。多位腾讯内部人士也坦言无法给出其明确定义。
2021年,Meta的扎克伯格为“元宇宙”提出了如下定义[9]:
元宇宙是移动互联网的后继,是“具身互联网”。在其中,用户看到的不仅仅是文字、图片、视频,而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
马化腾的“全真互联网”和扎克伯格的“具身互联网”,都从已经被大众所熟知的互联网出发,将“互联网”作为元宇宙定义的“属”。一个从技术的临场体验出发,一个从媒体的具身传播出发,二者对元宇宙的理解非常相似。
2021年底,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展出了钱学森关于“虚拟现实”的信件手稿。在手稿中,钱学森建议将科技新事物Virtual Reality翻译为“灵境”[10]。元宇宙出圈后,网络上开始出现借用“灵境”二字为元宇宙这一概念定名的呼声。但从钱学森对“灵境”技术的畅想图中可以清晰地发现,“灵境”与元宇宙的概念内涵并不一致。
2021年12月29日,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发布了元宇宙的第一个团体标准《元宇宙术语与传播规范》[11]。该文给出了如下 “元宇宙”定义:
元宇宙是指经由人体感知与人机交互设备(例如,头戴式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设备、眼镜、手机、脑机接口或其它人体感知、人际交互设备),使用户通过专属数字身份互联,在其中实现社交、工作、娱乐、生产、消费等活动,并实现与现实社会交互、映射和影响的数字虚拟空间和虚实融合社区,具备永续时空、虚实共生、沉浸交互、开放生态等特点。
这应该是2021年对“元宇宙”所做出的最为全面、科学、完备的定义,但存在的问题也较多。第一,这个定义用了许多比“元宇宙”这一术语本身还要复杂的术语来解释元宇宙,如专属数字身份、虚实融合、虚实共生、永续时空等;第二,部分语句不通顺、容易产生歧义,如“使用户通过专属数字身份互联”应该是“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相连”和“每个用户都有专属的数字身份”的融合歧义。根据上下文来猜测,“在其中”的“其”,应该是指“数字虚拟空间和虚实融合社区”,但是“在其中实现社交、工作、娱乐、生产、消费等活动”中,“其”未定义。
腾讯新闻和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系在《2021—2022元宇宙报告》中也提出了“元宇宙”的如下定义[9]:
元宇宙并不是特指某种单一的技术或应用,而是指一种基于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技术的3D空间、生态和环境。
当然,这个定义的前面一句话并不是对元宇宙进行的术语学定义。所以,该定义可以理解为元宇宙是基于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技术的3D空间、生态和环境。我们认为,这个定义把元宇宙等同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生成的空间,缩小了元宇宙的内涵。
为方便大家对“元宇宙”的理解,《中国元宇宙白皮书(2022)》也使用互联网作为“属”,给出了“元宇宙”的如下非正式定义[6]:
元宇宙是下一代互联网,是具有沉浸式体验的互联网,是我们目前能够想象到的互联网的终极形态。只是互联网有了更沉浸式的体验之后,就有可能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如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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