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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人将会来到,或者我们认识的人将会变得完美;那时不会有负心人,我们再也不必操心警觉。未来,快乐也好,痛苦也好,均恒久不变。强烈的感情常带来恒久不变的幻觉,而小说家抓到的就是这点。他们通常以百年好合的婚姻结束一本书而我们也不反对,因为这就是我们的梦想。
在此我们必须对真实人和虚构人这两个互有关联的种族之比较作一结论。虚构人比其表亲更进化。他创造自成千成百的小说家的心灵之中,但是创造的方法各自不同,甚至互有抵触,我们不可笼统地概括论之。他通常来也有自,也能悄然而逝。他不需要食物或睡眠,他只专注于人情关系,而且——这点最重要——我们可了解他比了解我们的任何同侪都要透彻,因为他的创造者和解说者同为一人。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夸大其辞地说:“如果上帝能解说宇宙的故事,则宇宙变成虚构的了。”
让我们,经过以上的讨论后,找一个简单人物稍作研究。摩儿。弗兰德丝正可适用。她的名字也就是小说的名字,她活跃于书中的每一行页之间,或者可以这么说,她屹立于书中,就如一棵树屹立于公园中一样,我们可从各方面去检视她而不为其他的生长物所扰。像司各特一样,作者笛福也以说故事为主,我们可以发现他那种为后事预留伏笔的方法与司各特如出一辙:摩儿早年的那群小孩可为例证。但是司各特和笛福的共通之处仅只于此。笛福的兴趣在于他的女主角,此书的发展均由女主角的个性引出。她失身于人却嫁给了这个人的哥哥。于是在她早期较顺利的生涯中,她以找丈夫为务;这并非表示她生性淫荡,其实她对淫荡避之惟恐不及。她和大多数笛福的社会下层人物一样,性情善良,待人体谅且勇于助人。作者总是让这些下层人物的善良流露无遗,而将他对人生的较佳判断舍而不用。原因很明显:作者本人在新门监狱有过某种不凡的经历。我们不知道这种经历是什么,也许他自己后来也忘了,因为他是位终日忙碌的记者兼敏锐的政客。但是,在牢狱时必然有什么发生在他身上,也就是从这种模糊但强有力的感受中,诞生了摩儿和洛莎娜。摩儿是个四肢丰满结实,在床上和做扒手都有两手的人物。她并未显耀其外貌,可是我们总觉得她有份量有生命,并且做了许多通常为小说家所忽略的事情。她早期以找丈夫为务:她不是四嫁夫人就是三嫁夫人。并且其中之一竟是她的哥哥。她和他们相处愉快,他们对她很好,她对他们也不错。我们来看看她那位布商丈夫带她去旅行时的快乐情形——她从未很爱过他。
“亲爱的,”有一天他对我说:“我们到乡间去玩玩好不好?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噢,亲爱的,”我说,“你要去哪里?”“哪里都可以,”他说,“我很想像贵人王公似的过一个星期,我们就去牛津。”“我们怎么去法?”我说,“我不会骑马,坐马车又太远。”“太远!”他说,“乘六匹马的马车到哪里都不嫌远,我要你像个女公爵似地和我出去旅游一番。”“好吧,”我说,“亲爱的,这虽然有点胡闹,可是只要你喜欢,我就依顺你。”日期决定了,我们找了一部富丽的马车,几匹好马,还请了两个马车夫,两个穿着漂亮制服脚夫,以及一个侍从,和一位帽子上插着羽毛的年青骑士,后二者骑四随侍车旁。这些仆役都称呼我丈夫为大人,当然,那些旅店主人也是如此,而我是伯爵夫人。就这样我们一路向牛津行去,旅途非常愉快。因为,平心而论,没有人比我丈夫更全耍贵族派头。我们看遍了牛津的名胜古迹,还和两三位大学教授谈到有关送一个年轻子侄进这所大学的事,并请他们做他的导师,这事自然将由我那位大人处理。我们转而去戏弄一些穷学者,给他们至少成为我那大人私人牧师的希望,且为他带上一条领巾;我们就这样像个皇亲贵族似地挥霍着。离开牛津后又到诺坦普顿去。经过十二天的旅游后,才回到家里。花费了约有九十三磅之谱。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她所深爱的兰开郡丈夫的另一幕戏。他是个强盗,他们互相装阔,以诱使对方跌入婚姻的圈套。婚礼之后,两个人的真面目才显露出来。如果笛福墨守成规,他会让他们互相指责,怒目相向,就似蓝先生和蓝太太在狄更斯的“我们共同之友”中所做所为一样。但是笛福并不如此,他要表现他那位女主角的幽默和善良。她为她的强盗丈夫解决了困难。
“不错,”我对他说,“我知道我会很快地被你驯服。可是我不愿意让你看出我那么容易就同你妥协了,不计较你欺骗我的种种事情,处处顺着你,这是我现在的苦恼。可是,不谈这些,亲爱的,”我说,“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们两个都跨了。而且,我们即使和解相处,又有什么用,我们靠什么生活?”我们想出了许多可做的事情,但是没有着手之物,什么都做不成。他最后要我不要再谈这些,因为,他说,这使他伤心;所以我们就谈些其他的事。然后他像个丈夫似地和我道晚安,我们才去睡觉。
这一幕不但比狄更斯的故事逼真而且读来更令人愉快。这一对所面临的是现实的生活问题,而不是作者的道德观念问题。由于他们是一对敏感而又善良的无赖,所以他们不会大吵大闹。她的后段生涯从找丈夫转到扒窃;她认为这是她走霉运之时,所以后半段就很自然地为沉郁气氛所笼罩。但是她还是一样地坚定和令人喜爱。当她窃取那个上完舞蹈课走回家的小女孩的金项链时,她内心的反应多令人折服。这件事发生于一条小路上。她有一种把那小女孩杀了的冲动。可是,由于这个冲动不甚强烈,所以她没做。然而一想到这小孩处身之险,她就迁怒到她的父母身上:他们“竟让这小羔羊独自回家,这件事可以教训他们以后多留心点。”现在的心理学家想要表达这种感情是多么艰难不易,而且即使表达了出来,又是多么矫揉造作!但却很流畅地涌自笛福笔下。在另外一个僻径上,摩儿欺骗一个男人的情形也是如此:她骗了他以后又把实情嘻嘻哈哈地告诉他,结果她为他的文雅善良一再感动,而不忍心再骗他。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能令我们轻轻颤抖——不是起于对她的捻失望厌恶,而是为她的真情所感。我们笑她,但笑得不尖酸刻薄也不轻蔑不屑,因为她既不虚伪也不愚蠢。
将近结局时,她在一家布店中被两个从柜台后面出来的女士逮住:“我想对她们讲几句好话,但她们不容我辩解;两条民怒的龙也比不上她们那种张牙舞爪的凶相。”——她们叫来警察,她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放逐到新大陆佛吉尼亚去。这种不幸出现得异乎寻常的快。放逐的旅途还算愉快,这得归功于当初教她偷窃的老妇人。更妙的是,她那位兰开郡丈夫也是放逐者之一。他们在佛吉尼亚登岸,令她极其苦恼的是,她的哥哥丈夫也住在那里,他隐瞒了这件来。他死了之后,那位兰开郡丈夫只责备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就再也没有什么不悦的表示,因为他们还在相爱。所以这本小说结束时一片祥和,也一如书开始时女主角高呼出的第一句话一样坚长稳:“我们决定以我们的余生为以前的邪恶生活作真诚的忏悔赎罪。”
她的忏悔是真诚的,只有肤汪浅的法官才会认为她虚假。像她那样性情的人会很久无法分辨犯错与被捕之间的差别——在基本一两句话中,她分辨清楚了,但又搅混了。这就是为什么她看起来那么伦敦化而又那么自然无邪的原因:她把“生命是痛苦的”当做人生观,把新门监狱当地狱。如果我们逼问她和她的创造者笛福说:“过来,说实话,你们相信永生吗?”他们会说(以他们的子孙现代人的口吻说):“我当然相信——你把我当成什么东西?”——这个信仰自由却直截了当地关上永生之门,任何否认永生存在的宣言无法臻此。
摩儿。弗兰德丝可以做为人物至上的小说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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