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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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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摊,然后又回到床上的旅游。这个旅游完全以另一位希腊英雄——优利西斯——的海上游历为本,就好似一只蝙蝠悬挂于一根殿椽之上。
  布隆就是优利西斯:他是个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他贪婪、好色、胆小、卑鄙、窝囊、虚浮、软弱,他最令人看不顺眼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得意的时候。布隆太太即蓓勒萝普,一个过了时的女高音,对追求者总是来者不拒。第三个人物是史帝芬,布隆把他视为自己精神上的独生子,一如优利西斯之视铁勒玛克如己出。史帝芬想通过理智体验生命——我们在《一个年轻艺术家的画像》一书中已经对他有所认识。现在他又在这部龃龉及幻灭式的史诗中出现。他和布隆在“夜城”半途相遇(此事与荷马《奥狄赛》中的“瑟丝妖宫”及“下地狱”两章各部相似),并且在它那些既怪异又肮脏的衖巷之中建立起平淡而真挚的友谊。这是书中最重要的时刻,在这里许许多多的次要神怪就似毒蛇内的毒汁一样无处不在。天堂与人世之中充满了地狱般的生命,人格消溶了,性别也交换自如,直到整个宇宙,包括嗜欲无助的布隆在内,都卷入一个毫无乐趣的大狂欢为止。
  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没有。文学中的愤怒之气不管是在朱维娜或斯威夫特或乔哀思的作品中从不会完:在他们的精简语言当中还另有深义。“夜城”那一幕做为“幻想”之物的超级容聚所,各种记忆的可怕结合场算是完成了。但是它的含义绝不会仅仅如此。“幻想”方面所能达到的满足在这里都达到了,而书中从头到尾都是这样的实验——目的是将一切东西内外倒置,上下颠倒以谪贬其价值,尤其是文明和艺术的价值。或许某些有心人会觉得《优利西斯》应该划入“预言”名下,留待下次讨论。我也了解这点。但是今天我之所以把它与《屈斯金。宣狄》、《弗烈克的魔法》、《茱莱佳。道伯逊》以及《魔笛》相提并论,原因是乔易士的那般愤怒之气,与这些作品之作者的较平和欢愉的气质,在本质上同属“幻想”。而且《优利西斯》也缺少那种我们不久就将听到的歌声。
  我们将在下一次对这种神话的观念作更进一步及更周详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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