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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on统治时代经常出现于埃及艺术中的高雅残缺之士——他们头大腿小但逗人喜爱。然而在下一个统治王朝时,他们就消失不见了。
这种人物在数目和性质上的大量浓缩的目的即在于图式的建立。詹姆士写作越久,越相信小说必须是一个整体——虽然不一定要像《奉使记》那样四平八稳,但小说必然要有一个中心点:一个单一的主题、情局和表现方式。这个中心点控制着全部人物,引发情节,以及将小说从外至内紧紧地连结起来——将散乱无章的语句连成一张网,并使其有条不紊,有如一个行星在记忆的天空中循轨运转。图式必须建立,散乱不驯的枝枝节节必须修剪清理。然而有什么东西比人类更散乱不驯?将汤姆。琼斯,或爱玛,甚至卡苏彭先生放到亨利。詹姆士的小说中,将会使他的小说烧成灰烬;而如果将这些人物互调,放入对方的书中,只会引起区域性的大火而已。亨利。詹姆士作品的某些人物虽然不是死的人物,但只能生存于一些作者颇具心得且经过一再精选的深奥经验中——他们没有像其他小说中的人物,以及我们一般人一样的尘俗之气。而这种超凡去俗的原因不是为了天国的荣耀,宗教或形而上学的要求,也不是为启示未来,为超人发言,唯一的目的仅在一种特殊的美感效果的建立。这种效果是获得了,而代价却是难以估计。
H.G.威尔斯对这点颇感兴趣,而他的见解或许有其令人一读的深度。在《Boon》——他最清新可喜的作品之一——一文中,他对亨利。詹姆士下过一番苦心,并写了一篇上乘的讽效文章。
詹姆士一开始就不加考虑地认为小说是一种完整独立的艺术,品评小说的唯一标准即在其完整独立性。其实他的这个见解并非他的创见,但是他一直没有发现。他没有发现什么,甚至似乎也不想发现什么。他欣然接受了这种见解,并加以衍化……在他的小说中,人物的动机只是某种欲望以及一种完全肤浅的好奇心……他的人物参不断的暗示方法一环又一环地去探寻可疑之事的真象。你看见社会一般人这么做过吗?他的小说所要谈的无不是空洞之物。就好像一座灯光亮着的教堂,却没有群聚的教徒来分散你的注意力,灯火都集中于高高的祭坛上。祭坛上并不缺少供品,端端正正摆在上面的是一只死猫,一个蛋壳,一条绳子……一如他的“死者的祭坛”,祭坛上没有真正供奉给死者之物……如果有,也不会全是烛火,而且效果也全没有了。
威尔斯把《Boon》当作礼物一般寄给了詹姆士。显然的,他以为这位大师对他的热诚与直言无讳会像他自己一样地高兴,于是他们之间开始了一番极为有趣的书信往返。这两位名人越通信越不能互相容忍。詹姆士语言有礼,思虑周密,但并不了解威尔斯之意,他极为激动:他承认那篇讽效文章并没有使他“感到快慰”,并且在结论时说他对他还能写上“你的真实朋友,亨利。詹姆士”这种信后语觉得懊恼。威尔斯也不了解,只是他不了解的是对方为什么会生气。这只是他们私人之间的喜闹剧,但是,如果我们再深入一层看,这其中正存着一个重要的文学问题。此即我们现在讨论的图式问题:钟漏型或长链型或其他什么型都可,只要它含有统一完整之意即可。这种图式能否与生命所提供的丰富材料结合在一起?威尔斯与詹姆士都认为不能,威尔斯进一步说,生命应该先予考虑,不能为了图式的关系对生命加以削劈。我同意威尔斯。詹姆士的小说是一种独特的成就,不能接受他的写作前提的读者确实会对某些有价值而高雅的感受失之交臂。但是我们不想再多读他那一类的小说了,尤其不是他本人写的,正如我不想让Akhenaton的艺术延伸到下一朝代一样。
这就是图式严谨的小说的不便之处。它可以呈现具体气氛,自自然然的衍生自情节,然而它却把生命关在门外,让小说家在没有生气的客厅中运动。美是表现出来了,但是美得过分霸道。在戏剧中——例如拉辛的戏剧——美可以适得其所,因为在舞台上,美是一种强烈的印象,她可以使我对真实生命的失去不至耿耿于怀。但在小说中,美感越强,其霸气越不足观赏,因而会产生像《Boon》一文那样的深表遗憾之作。我们可以这么说,小说不能与戏剧一样作过多的艺术性的发展;它的人间性,或者它题材的凡俗,使它不能如此做。对大多数的小说读者而言,图式给人的感受实不足抵消为它所作的其他方面的牺牲,他们的评断语总是:“美则美矣,但不并不值这么做。”
我们的讨论到此还未结束,我们对美的希望还未完全放弃。除了图式外美可否用其他方法引进到小说中?就让我们到节奏中去找找答案。
节奏有时并不难懂,例如,我们都能听出及拍打出贝多芬第五交响乐的起首节奏:Diddidydum.但是就整首交响乐来看,它也有一种节奏——主要原因在于其节拍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听出,更没有人能拍打得出来的。第二种节奏较难,只有音乐家才能告诉我们二者在实质上有无不同。而文学家只能说第一种节奏可以在某些小说中发现,并产生美感。至于第二种,也可能出现,但我却不能在小说中找到可以与整首第五交响乐的节奏相提并论的例子。
简单的节奏可以就普鲁斯特的《往事的回忆》加以说明。
此书的结局还未出版,推崇普氏的人说,到结局时每一件事都能恰如其分,各适其位,过去的时光将追捕回来并且加以定位,我们将会有一个无缺的整体。对此我一点也不相信。这部作品对我而言是一部逐渐向前发展的自白,而不是一部美学上的展现,而作者经过对亚尔伯丁的细心刻画之后,已经有点力不从心。我们或许还可在往后的篇章中看到一些新事件,但绝无法改变我们对全书的看法。这本书描述混乱,结构松弛,它没有也不会有外表上的完整性。而它之所以没有崩溃,是因为它的内部缝合适宜,因为它含有节奏。
书中不乏可资论证的例子,但从缝合的观点去看,最重要的例子是作者对范德义尔音乐中的一个“小片段”的应用。这个小片段的作用比任何东西都大——甚至比逐渐毁灭史瓦,男主角以及查勒士的嫉妒都大——它使我们觉得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同性的世界里。范德义尔这个名字第一次传入我们耳朵时,我们并不觉得他有什么出色,当时的情景甚至有点令人不悦:这位音乐家已经死了——他只是位默默无闻的乡村小风琴师——而他的女儿正在玷辱他的生前声誉。这一幕令人惊愕的景象将投射到另外几个场合,但是当它过去之后,我们就忘了。
然后我们到了巴黎的一间沙龙里,有人在演奏一首小提琴鸣奏曲,在它的缓慢曲调中,一节小片段吸引了史瓦的注意力,并且渗入了他的生命之中。这个小片段是个活生生的东西,但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出现。有一段时期,它陪侍着他对奥德娣的爱恋。这件爱情触了礁,而这小片段乐曲也消失无踪,我们也忘了它。当他被嫉妒啮咬之时,它又突然出现,立刻像上次一样慈柔地陪侍着他的凄苦和对往事的快乐记忆。这首鸣奏曲是谁作的?听说是范德义尔作的,史瓦说:“我以前认识一个潦倒的小风琴师也叫这个名字——但不能是他写的。”不错,是他作的,范德义尔的女儿以及她的朋友将这首鸣奏曲录下并予以发行。
这似乎就是全部。这个小片段乐曲有如回音或记忆似地一再出现于书中;我们喜欢它的出现,但是它此时还没有缝合全书的力量。然而,经过数页之后,当范德义尔成为国宝,而人们商议着在他生前无名潦倒之时,曾经居住过的小镇上为他建一座铜像时,他的另一首作品也被人搬上了演奏厅——那是一首他死后才出版的六重奏曲。小说的男主角听着——他像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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