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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风雨会中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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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同是绍兴会馆的常客。他给周氏两兄弟送《新青年》,向他们约稿。据周作人回忆,当年的《新青年》,在他印象中,亦不过“是普通的刊物罢了,虽是由陈独秀编辑,看不出什么特色来”。 倒是他们经常在槐树下的高谈阔论,要比《新青年》激烈许多,从“非圣”、“逆伦”,说到去“东方化”,“用夷变夏”。钱玄同主张烧毁中国书和废除汉字,鲁迅也有同感,深信汉字不灭,中国必亡,认为中国不如改用德文,若办不到,也要在汉文中多羼入外文字句。

1917年9月,北大新学期开学,“蓄浓髯,戴大绒帽,披马夫式大衣,俨然一俄国英雄”(刘半农语)的周作人,正式到北大任文科教授,讲授欧洲文学史。他把译稿《陀思妥夫斯奇之小说》交给了钱玄同,算作第一次向《新青年》投稿。

另一位被陈独秀看好的作者,是出身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家刘半农,江苏江阴人,生于1891年,原名寿彭,后改为“复”,号伴侬。他属于没受过严格传统文化训练的第一代文人,童年由父亲开蒙,然后入小学、中学,接受的是新式教育。周作人形容他“不装假,肯说话,不投机,不怕骂,一方面却是天真烂漫,对什么人都无恶意”。刘半农第一次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是1916年10月1日第二卷第二号上的《灵霞馆笔记》,还算不上是文学革命的作品。周作人说:“原是些极为普通的东西,但经过他的安排组织,却成为很可诵读的散文。”

迨至1917年5月1日,刘半农在《新青年》三卷三号上,以一篇《我之文学改良观》,正式加入到新文化运动的大合唱之中。他宣称文学要改良,非破除迷信不可:“吾辈做事,当处处不忘有一个我。作文亦然。如不顾自己,只是学着古人,便是古人的子孙;如学今人,便是今人的奴隶。若欲不做他人之子孙与奴隶,非从破除迷信做起不可。”

在学院派看来,刘半农有点花里胡哨,文笔也流于轻薄,散发着上海小报记者的气息,深为胡适等人所不屑,但陈独秀对这位“头大,眼有芒角,生气勃勃”(周作人语)的年轻人,期望甚殷,只要去掉他身上的红袖添香名士气,可望成为冲锋陷阵的勇将。

陈独秀向蔡元培大力推荐刘半农,而蔡元培也从《新青年》上留意到此人了。1917年秋天,北大聘刘半农为法科预科教员。刘半农遂穿着鱼皮鞋,一步跨进了中国的最高学府。从此,北大校园又添了一只小兔子(他与胡适同属兔)。为了表示与鸳鸯蝴蝶派一刀两断,他把带有脂粉味的“伴侬”,改为“半农”。

9月10日,胡适到了秋风初起的北京。12日,蔡元培在六味斋设宴为他洗尘。汤尔和、沈尹默、沈兼士、马幼渔、钱玄同等人作陪。胡、钱二人神交已久,这时一壶浊酒喜相逢,不亦乐乎。

钱玄同在日记中,记录了他接二连三去拜访胡适(9月14、19、25日)的经过及谈话内容。胡适的丰神韵度,把钱玄同的神魂都摄去了,两人一见如故,畅谈甚欢。胡适认为“古书伪者甚多”,主张“读书贵能自择,不可为古人所欺”,一番话好像搔着了钱玄同的痒处,不由得连声叫好。

钱玄同被胡适的才华迷住了,胡适说什么,都好像纶音佛语一般,左一句“此说极是”,右一句“此意吾极以为然”。胡适说他准备编一本《白话文典》,钱玄同大表赞成,逢人说项。他们着手设计新式的标点符号,准备向教育部提出推行议案。胡适还说服了他的老乡汪孟邹,为亚东图书馆订下一个重新出版标点本中国小说名著的大计划。

沙场秋点兵,围绕着《新青年》的队伍,已略见规模。在北京有陈独秀、钱玄同、胡适、刘半农、高一涵、沈尹默、李大钊、鲁迅、周作人等,在外地则有易白沙、吴虞等。而在他们的对面,北大校内的旧学人物如辜鸿铭、梁漱溟、刘师培、陈汉章、黄侃、林损、马叙伦等,校外的林纾等,阵容亦堂堂可观。陈独秀所呼唤的四十二生大炮,已经架起来了,炮弹也上膛了。但这时,《新青年》却偏偏因财务问题,维持不下去。

在众多史家笔下,《新青年》的诞生,直似“太阳初出光赫赫,千山万山如火发”,新文化运动从此云腾水涌。其实,《新青年》的销量少得可怜,1916年底,偌大一个成都,只销五份,全盛时亦不过三十份左右。1917年在全国的总印数(包括大量免费赠送)在内,每期约一万五六千份(据梁启超1912年办《庸言报》时说,印一万份仅不亏,没啥赚头)。主要读者,以知识精英的圈子为主,对新文化的争论,亦只是在这个小圈子里闹腾,即使在杭州这样的东部城市,1918年之前,对新文化注意的人也不多。

《新青年》仍然只是几个知识精英圈子里的事,在社会上影响有限,距离一个“运动”尚远。1917年底,群益书社提出停止出版。对陈独秀来说,真是一个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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