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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旧文化的“双簧戏”
林纾被无辜拖下水
1917年冬天,群益书社以印数太少,经济负担太重为由,决定停止出版《新青年》,经陈独秀奔走努力之后,书社勉强答应继续出版,但杂志必须进行改革。从1918年1月复刊开始,《新青年》改为同人刊物,编务不再由陈独秀一人承担,改为采取集议制。
胡适说:“民国七年(1918)一月,(新青年)重新出版,归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钱玄同、沈尹默、李大钊、刘复(半农)、胡适六人轮流编辑。这一年的(新青年)(四卷五卷)完全用白话做文章。”
当时胡适不在北京,正在家乡奉高堂之命,与只见过照片的小脚妻子,嘉礼初成,新婚燕尔。他是回到北京后才加入《新青年》编辑部的。
杂志销路不广,令陈独秀大感头痛。一手独拍,虽疾无声,他们虽然四面出击,向旧派人物挑衅搦战,都得不到什么回应,偶有回应,亦多为不温不火,像林纾的《论古文之不宜废》,看得胡适火气都消了。陈独秀抖起丈八蛇矛,大呼“不容匡正”,但林纾却来个“吾不语焉”。所以刘半农叹曰:“自从提倡新文学以来,颇以不能听见反抗的言论为憾。”
做传媒,不怕人捧场,不怕人踢馆,最怕无声无息的冷场。几个大教授一合计,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演一出“双簧戏”。没人骂就自己骂,没炒作题材就自造题材。就像搞学生辩论会似的,一人演正方,一人演反方,互打擂台。这种事让钱玄同与刘半农搭帮做最合适,他们一个偏激,一个活泼,本来就是一对活宝,刘半农开玩笑说:“我们两个宝贝是一见面就要抬杠的,真是有生之年,即抬杠之日。”
于是,在《新青年》四卷三号上,钱玄同化名“王敬轩”,以读者身份,致函杂志,以一种泼妇骂街的姿态,指名道姓,从胡适的新诗开始骂起,一直骂到“辛亥国变以还,纪纲扫地,名教沦胥,率兽食人,人将相食,有识之士,童焉心伤”:
惟贵报又大倡文学革命之论,权舆于二卷之末,三卷中乃大放厥词,几于无册无之。四卷一号更以白话行文,且用种种奇形怪状之钩挑以代圈点。贵报诸子,工于媚外,惟强是从,常谓西洋文明胜于中国。中国宜亟起效法。此等钩挑,想亦是效法西洋文明之一。
文章故意把林纾捧到九天之上:“林先生所译小说,无虑百种,不特译笔雅健,即所定书名,亦往往斟酌尽善尽美,如云吟边燕语,云香钩情眼,此可谓有句皆香,无字不艳。香钩情眼之名,若依贵报所主张,殆必改为革履情眼而后可,试问尚复求何说话。” 按照“敌人的朋友必是敌人”的分类法,既然王敬轩赞美林纾,那林纾就是新文化的敌人,“反击”林纾就有了理由了。
真是足不出户,祸从天降,林纾莫名其妙被拖进了这趟浑水中。就在同一期,刘半农以记者身份,撰长文反驳“王敬轩”,继续拿林纾开涮,嬉笑怒骂,尖酸刻薄。刘半农讥笑林纾翻译的外国原著,大部分是没有价值的东西,真正的好著作,他没有选,或没有那个水平去选。他轻蔑地说:“若要用文学的眼光去评论他,那就要说句老实话: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无虑百种’进而为‘无虑千种’,还是半点儿文学的意味也没有!”
文章最后的话,愈说愈难听了:“先生既不喜新,似乎在旧学上,功夫还缺乏一点。倘能用上十年功,到《新青年》出到第二十四卷的时候,再写书信来与记者谈谈,记者一定‘刮目相看’!否则记者等就要把‘不学无术、顽固胡闹’八个字送给先生‘生为考语,死为墓铭’!”
2月初,胡适回到北京。他觉得这种自己与自己辩论的做法,未免过于游戏,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鲁迅认为唱唱双簧戏,也无伤大雅,矫枉不忌过正;只要能打倒敌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沈尹默后来“爆内幕”说:胡适因为对这件事不满,提出要把这个杂志编辑归他自己去编,不许刘半农与闻,惹起了鲁迅弟兄的愤慨,他们说:《新青年》如果归胡适一人包办,我们就不投稿。沈氏出头对胡适说:“你不能包办,万不得已时,仍旧由独秀收回去办倒可以。”胡适只好听从劝告,“没有能够达到他想拿去包办的目的”。
这段“逸闻”,后来被胡适斥为“全篇扯谎”。胡适在日记中写道:“这人是一个小人,但这样下流的扯谎倒是罕见的!” 事实上,《新青年》采用同人制两个月,刚刚出现良好势头,而胡适又才从家乡回来,以他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在这时提出推翻同人制,自己包办《新青年》的。
《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的烈士情结
1919年元旦刚过,陈独秀就以《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一文,正式打出民主与科学这两面旗,他宣称:“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新青年》主张文学革命,受到旧势力的非难,乃意料中事,但这种非难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他们是否面临八面非难、乌云压城的局面?如果是,何以刘半农却说“自从提倡新文学以来,颇以不能听见反抗的言论为憾”呢?
鲁迅在1927年回顾这段历史时说:“在中国,刚刚提起文学革新,就有反动了。不过白话文却渐渐风行起来,不大受阻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就因为当时又有钱玄同先生提倡废除汉字,用罗马字母来替代。这本也不过是一种文字革新,很平常的,但被不喜欢改革的中国人听见,就大不得了了,于是便放过了比较的平和的文学革命,而竭力来骂钱玄同。白话乘了这一个机会,居然减去了许多敌人,反而没有阻碍,能够流行了。”
在胡适看来,中国的白话文,已具备了上升为国语的条件,加上《新青年》“有意的提倡”,没有经过什么大风浪,便得以“轻轻俏俏地成功”了。胡适分析说,“近代中国文学革命之所以比较容易成功”,原因之一,是“那时的反对派实在太差了”。
在北大国文教授中,不乏坚持文言文者,黄侃即其中之一。有一回他对学生解释文言文的优越时,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之多,如用文言文则仅需‘妻丧速回’四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省三分之二。”这种调侃虽然很刻薄、过瘾,却没有说服力。中国人常以占些“我是你老子”之类的嘴上便宜为乐,堂堂章太炎弟子,不能免俗,要用这种方式来保卫文言文,果然“太差了”,怪不得白话文可以势如破竹。
胡适当时没有回应,事隔多年以后,他也以其人之道,反证白话文比文言文优越。他在课堂上对学生们说:行政院邀请他去做官,他决定不去,请学生们用文言文代他编写一则复电,看看究竟是白话文省字,还是文言文省字。最后他挑出一份字数最少的电稿:“才学疏浅,恐难胜任,不堪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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