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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孩子?谁有资格去救孩子?
《新青年》受到最激烈非难的,并不是文学革命,而是伦理革命。
陈独秀在1916年已经断言:“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共贯同条,莫可偏废。三纲之根本义,阶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制度者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与阶级制度极端相反。此东西文明之一大分水岭也。”陈独秀断言,要实行共和立宪制度,就必须打破纲常阶级制。两者绝对没有并行的余地。他宣称:
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
伦理革命,“非孔”是一个总题目,下面还分许多章节,从“天、地、君、亲、师”一路颠覆过来。什么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什么父慈子孝、夫唱妇随,什么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统统在横扫之列。
自从易白沙发表《孔子平议》之后,新青年们开始指名道姓批判孔儒,喊出了“打孔家店”的口号。陈独秀撰写了一系列“非孔”文章,如《宪法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再论孔子问题》、《旧思想与国体问题》等等,对旧文化、旧伦理发起猛烈攻击。
另一员非孔猛将是四川的吴虞,主攻“非孝”、“非礼”,曾写下《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道家法家均反对旧道德说》等文章。他的拿手好戏就是引用道、法诸家之矛,攻儒家之盾,老子说“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吴虞就说“六亲苟和,孝慈无用”,推而论之,国家强盛时就没有忠臣。这种强词夺理,把旧学人士呛得说不出话来。胡适称赞他是“四川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
“老英雄”对新文化,其实没有多少了解,他以道反儒,不过用一件古董去否定另一件古董,终究是反不出一种新文化的。他因为与父亲翻脸,被赶出家门,心怀怨恨,适逢新文化运动,他那些骂家庭、骂孝道的言论,正好应节顺时,才成就了一番虚名而已。吴虞自己就是典型的家庭专制主义者,当他面对女儿时,自己所痛骂过的那些“魔头”特质,就从骨子里一一爆发出来了。以致钱玄同后来斥他没有身体力行自己的反儒主张,不过是孔家店里的老伙计。
在非孔的阵营中,鲁迅那支笔,比吴虞尖锐辛辣得多。1918年1月,当《新青年》改为同人刊物以后,鲁迅也获邀参加编辑会议,算是参与了编辑工作,成了“独秀辈”的半个同人了。钱玄同再三请鲁迅为《新青年》写稿,其殷殷之意,直如当年陈独秀望胡适的稿子,由“甚于望岁”,而至于“大旱望云霓”了。
4月,鲁迅终于把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写好了,清明节晚上,交给了到访的钱玄同与刘半农。钱、刘二人一读之下,不禁两眼放光。这真是一篇精彩绝伦的作品。第二天,他们把稿子送到编辑所,陈独秀也连连拍案称绝。随即在《新青年》四卷五号上发表出来。据称,这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 而“鲁迅”这个笔名,也随着狂人在月色全无的夜晚出现,第一次与读者见面了。
这篇四千七百余字的小说,字字风霜,其中的许多经典句子,几十年来,被人们不断反复引用,被专家学者不断解读,被课堂上的学生不断朗诵着,早已家喻户晓。
鲁迅自我评价,这部小说“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又因那时的认为‘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鲁迅又挑明:“《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作者本人的说法,恒为后人评论《狂人日记》最直接的依据。这篇小说一直被赋予了批判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仁义道德)的“吃人”本质,表现了现代人最初的觉醒意识的意义。这是流行最广的一种解读方式。
另一种解读,认为鲁迅所说的吃人,是指货真价实的吃人肉。吴虞就是这样理解的。他写了一篇《吃人与礼教》的读后感,列举了历史上许多真实的吃人事例,证明凡是“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即使没吃,但想吃的心,总未必打扫得干净。
还有论者说,既然吃人是不分朝代,不分阶级,无人不吃,无时不吃的普遍现象,那么,这篇小说的锋芒所向,当已超越伦理的范畴,而直指人性的恶劣本质。这种本质,鲁迅用16个字概括,就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鲁迅的《狂人日记》,注定也会有无数种解读方式。正如鲁迅这个人,在历史上,也将注定会成为一个说不完的话题。
年轻的傅斯年,便从这灰暗的小说中,读出了一片大光明来:“文化的进步,都由于有若干狂人,不问能不能,不管大家愿不愿,一个人去辟不经人迹的路。最初大家笑他,厌他,恨他,一会儿便要惊怪他,佩服他,终结还是爱他,像神明一般的待他。所以我敢决然断定
谁是孩子?谁有资格去救孩子?2
疯子是乌托邦的发明家,未来社会的制造者。”他甚至兴高采烈地招呼大家:“带着孩子,跟着疯子——向光明走去。” 好像去春游似的。
但光明究竟在哪里呢?怎么才走得去?连鲁迅自己也不清楚。
“救救孩子”这句振聋发聩的呐喊,经狂人喊出来后,新文化运动取而用之,高揭起人道主义的大旗。但在鲁迅看来,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吃人的,孩子被娘老子教坏了,也是要吃人的。人道在哪里?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不知道。
“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为什么容不得?不知道。
“救救孩子!”谁有资格去救孩子?不知道。怎么救?也不知道。
胡适说我们还不配读经,我们配去救孩子吗?
改造国民劣根性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谁敢说自己已经去掉劣根性了,有足够的资格去改造别人了?真正要“救救”的,不是孩子,而是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制度。孩子是不是圣贤不要紧,关键是要确立一种连“海乙那”也不敢吃人的制度。只谈改造国民性,不谈改造政治,很容易为统治者说“这样的国民还不配享受更好的制度”留下空间。然而,“救救孩子”这口号,自从被这一代文化革命者奉为义不容辞的天职之后,遂由鲁迅笔下一个余音袅袅的省略号,变成一串串惊人的感叹号了。
后来鲁迅又写了《孔乙己》(1919年)、《药》(1919年)、《明天》(1920年)、《一件小事》(1920年)、《头发的故事》(1920年)、《风波》(1920年)、《故乡》(1921年)、《阿Q正传》(1921年)等一系列小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看,篇篇都是杰作,其光芒不仅覆盖了《新青年》圈子,且在他的同时代,几亦无人可及。
陈独秀把鲁迅的小说奉为“上上乘小说”,佩服得五体投地。胡适在新文化运动退潮的1922年,犹衷心称赞:“这一年多的小说月报已成了一个提倡‘创作’的小说的重要机关,内中也曾有几篇很好的创作。但成绩最大的却是托名‘鲁迅’的。他的短篇小说从四年前的《狂人日记》到最近的《阿Q正传》,虽然不多,差不多没有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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