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
秘密委员会。古尔金逮捕了米尔·歪斯汗,把他押往伊斯法罕。在伊斯法罕,米尔·歪斯汗看到萨法维宫廷的衰败。以后,他逃回坎大哈,在城郊的曼加(Manja)村召开了首领会议,会议一致同意举行反萨法维王朝的起义。1709年,在米尔·歪斯汗的领导之下,吉尔查依人爆发起义,这次起义得到了其他部落的支持,他们杀死了古尔金及格鲁吉亚籍士兵,阿富汗人的独立战争最终取得了胜利。
在独立战争时期,米尔·歪斯汗为了求得莫卧儿人的帮助,曾以莫卧儿皇帝巴哈都尔沙(Bahādur Shāh,1707—1712年在位)之名进行祈祷,作为回报,巴哈都尔沙赐给他领取6000柴特的曼沙布,并授予阿里·马丹汗(‘Alī Mardān Khān)称号。独立战争获胜以后,米尔·歪斯汗在坎大哈以瓦齐尔(Wakīl,即代理人或摄政者)的身份实施统治,其统治范围西至法拉赫(Farah),包括赫尔曼德和洛拉(Lora)流域。1715年年底,米尔·歪斯汗去世,被葬在坎大哈郊区的科卡朗(Kokaran),他的陵墓被尊为圣陵。
米尔·歪斯汗去世时,他的儿子米尔·马哈穆德(Mīr Mahmūd)和胡赛因年幼,部落长老们认为他们不能胜任统治,便推举米尔·歪斯汗的兄弟阿布杜·阿齐兹(‘Abdu’l ‘Azīz)为首领。新统治者谨慎而胆怯,继位之后,派使者到伊斯法罕宫廷与萨法维王朝谈和。他的条件是:第一,以往所付年贡不应该再征收;第二,不应该派遣外来军队进驻本省;第三,该省的统治权应该由阿布杜·阿齐兹家族世袭。在这些条件还未来得及实施以前,米尔·歪斯汗的长子米尔·马哈穆德于1716年3月将他杀掉。
米尔·马哈穆德是一个尚武和极富野心的人,他的目标是彻底推翻波斯人在坎大哈的统治。1717年,阿布达利部首领阿布杜拉汗率领部民占领赫拉特城,宣布独立。两年以后,阿布杜拉汗在今伊朗和阿富汗边界附近的卡菲尔堡(Kafir Qalca,今伊斯兰卡拉)击败萨法维军队。1720年,吉尔查依部霍塔克(Hotaks)家族米尔·马哈穆德毫不费力地把他的统治地盘扩展到了克尔曼。与克尔曼总督卢特弗·阿里(Luft ‘Alī)谈和之后,米尔·马哈穆德返回坎大哈。两年之后,他在反萨法维王朝的战斗中大获全胜,夺取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并于1722年夺取了萨法维王朝都城伊斯法罕,阿富汗人统治了东伊朗高原。米尔·马哈穆德任命他的弟弟胡赛因为坎大哈统治者,他在坎大哈的统治向北延伸到法拉赫和伊斯菲扎尔(Isfizar),向东北与加兹尼相接。
米尔·马哈穆德于1725年4月去世(可能是被杀),堂兄阿失拉夫(Ashraf,阿布杜·阿齐兹的长子)于1725年4月26日继承了他的位置。阿富汗人统治伊朗高原期间(1720—1730),阿失拉夫曾在卡尚城(Kashan)铸金币。但正是在他统治时期,阿夫沙尔王朝纳迪尔把阿富汗人赶出了波斯。1729年,阿失拉夫带着三四个贴身随员逃离波斯,前往坎大哈。途中,他于1730年在锡斯坦被杀。纳迪尔攻陷阿布达利人坚守的赫拉特城后,许多阿布达利人加入了纳迪尔的军队。
接着,纳迪尔进攻坎大哈。他发现该城难以攻克,于是,在该城周围建造了一圈堡垒,每隔九十米建一岗楼,还建造了一座带城墙的营地,命名为纳迪尔拉巴德。他的军队夺取了东南部的布斯特(Bust)和北部的卡拉特·依·吉尔查依(Kalat-i Ghilzāi)。坎大哈被围一年之后,统治者胡赛因于1739年3月投降。纳迪尔征募了许多吉尔查依人入伍,胡赛因及其家人和同党被押往马赞德兰囚禁。纳迪尔在坎大哈扶持阿布达利首领朱尔菲卡尔(Zu’lfiqār)及其弟艾哈迈德·沙赫·杜兰尼统治,后来,艾哈迈德以护卫队军官的身份进入纳迪尔军队。
纳迪尔之子礼札·库里在1737年夺取了布哈拉汗国的巴尔赫和巴达克山属地,至此,纳迪尔把阿富汗全境括入他的帝国,然而,1747年他被暗杀,他的帝国迅速瓦解。纳迪尔死后,军队中的普什图族军官艾哈迈德·沙赫·杜兰尼率四千名骑兵起义,在坎大哈的部落会议上,他被推举为阿富汗国王。他以坎大哈为都,建立了阿富汗民族国家,这是历史上阿富汗人建立的第一个独立国家,史称杜兰尼王朝(Durrani,1747—1818)。杜兰尼王朝的建立标志着阿富汗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强盛时期,杜兰尼王朝与奥斯曼帝国、莫卧儿帝国并列为三大穆斯林国家。
* * *
1 布哈拉汗国“札尼王朝汗世系”见附录一。
2 C. Adle, Irfan Habib,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 Vol.5, p.319;另有一说认为此女是阿布杜拉的姐妹。
3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71—72页。
4 札尼王朝的建立者是原伏尔加河下游阿斯特拉罕汗国统治家族的后裔,因此,有学者把该王朝也称为阿斯特拉罕王朝。笔者以为用阿斯特拉罕命名札尼家族在中亚建立的王朝不太合适:理由之一,从时空和政权诸多方面考虑,札尼王朝与16世纪上半叶伏尔加河下游的阿斯特拉罕汗国都没有连续性;理由之二,札尼王朝是昔班尼王朝在中亚统治的继续,而非阿斯特拉罕汗国的继续。
5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05页。
6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05页。
7 同上。
8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88—189页。
9 C. Adle, Irfan Habib,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 Vol.5, p.49.
10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11页。
11 同上书,第110页。
12 同上。
13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10页。
14 同上书,第111页。
15 同上书,第115页。
16 〔乌兹〕艾哈迈多夫:《16—18世纪中亚历史地理文献》,第116页。
17 C. Adle, Irfan Habib,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 Vol.5, p. 49.
18 〔苏联〕帕·彼·伊凡诺夫:《中亚史纲》,《中亚史丛刊》1983年第1期,第61页。
19 “希瓦汗国汗世系表”见附录一。
20 有关伊斯法德雅尔的情况,参见 Sir Henry Howorth, History of Mongol: From the 9th to the 19th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