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在17—18世纪上半叶,中亚苏菲主义(Sufism)在教义上经历了一场变革,印度学者伊玛目·冉巴尼在教理上确立了逊尼派的主导地位,弥合了苏菲神秘主义与伊斯兰教教法之间的鸿沟。17世纪末期,伊玛目·冉巴尼的学说在中亚产生了较大影响,形成了复兴的纳合什班底派;18世纪,该派在中亚获得了相当多的追随者;18世纪下半叶,复兴的纳合什班底派的地位已经在河中地区牢固地确立起来。在17—18世纪上半叶,中亚文化呈现以下一些特征:察合台文学继续发展,在17世纪,几乎所有的诗人都能够用察合台突厥语和波斯语两种文字写作;在阿富汗,普什图语著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民间文学在中亚得到了极大发展,产生了表现哈萨克人和吉尔吉思人反抗准噶尔封建主斗争的英雄史诗《玛纳斯》;史学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希瓦汗阿布哈齐写的《突厥世系》和《土库曼世系》两部史书尤其珍贵;与以往相比,哲学开始了倒退时期,缺乏新的哲学思想,更不用说构建新的哲学理论和体系。
第一节 宗教
在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上半叶,苏菲主义在教义上经历了一场变革,它对中亚纳合什班底教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场变革是由印度纳合什班底教团的阿赫默德·希尔信迪(Ahmad al-Sirhindi,1563—1624)倡导的。
阿赫默德·希尔信迪自称圣裔,以“伊玛目·冉巴尼”一名著称。伊玛目·冉巴尼于回历981年(公元1563年)出生在印度拉合尔与德里之间的希尔信迪,青年时代在锡亚尔科特师从苏菲名师学习契斯提、苏哈拉瓦迪和卡迪里教团的教理,以后到德里深造,在导师穆罕默德·巴给·比拉(1563—1603)的指导下,学习纳合什班底教团教义。从德里返回家乡以后,他创办学校,广收门徒,著书立说,创立了希尔信迪学派。
伊玛目·冉巴尼生活在莫卧儿帝国皇帝阿克巴与查罕杰两朝(1556—1627)交替时期。阿克巴皇帝对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兼容并蓄,制定了一种混合折中的泛神教,新宗教教义融合了伊斯兰教、印度教、耆那教、琐罗亚斯德教、基督教的成分。1581年,阿克巴颁布《不谬敕令》,剥夺伊斯兰教和教法学家的权力,他的“神条信条”宣称,理性是探索宗教信仰问题的基础。新宗教所敬之神是天上的太阳和地上的火光,每日四次拜太阳,每日要赞美太阳一千次。这些信条违背了《古兰经》和《圣训》,导致伊斯兰教学者的不满,他们认为,伊斯兰教有被印度教同化的危险。
伊玛目·冉巴尼将阿克巴的宗教视为异端,阿克巴去世以后,他呼吁“用利剑弘扬伊斯兰教”,他的学说使伊斯兰教在印度恢复了“光明”。伊玛目·冉巴尼严格遵守伊斯兰教法,毫不宽容印度教和什叶派。当时,学者伊本·艾布·阿拉比(Ibn al-‘Arabī,1165—1240)提出的“万有一体论”(Wahdat al-wujūd)理论有很多追随者。按“万有一体论”学说,宇宙万物中唯有安拉是独一的实在,其余的一切只是“安拉之光”的“闪现”和“表象”,即“安拉即一切,一切即安拉”。伊玛目·冉巴尼认为“万有一体论” 有可能导致泛神论。他认为神的统一性(Tauhīd)并非“万有一体”,安拉的本体、德性和创造行为是唯一的绝对实在,宇宙万物作为“造化物”是安拉意志的“反映”,而不是安拉本体的一部分。
伊玛目·冉巴尼提出了“见证唯一论”(Wahdat al-shuhūd)。他认为,正确的解释不是“安拉即一切”,而是“一切皆源自安拉”。“见证唯一论”明确了苏菲信仰者与安拉之间的关系是受造物与创造者、被引导者与引导者的敬畏和屈从关系,摆正了苏菲导师的位置。
此外,伊玛目·冉巴尼创立的学说还弥合了苏菲神秘主义与伊斯兰教教法之间的鸿沟。当时,在伊斯兰教中形成了两个极端派别,即内学派与外学派。内学派认为每句经文都有其内涵,穆斯林不能只遵循经文的外在意义;外学派则认为经文是明确的,并无内在奥义。内学派强调内在才是认识外表的标准,从事实上否定了伊斯兰律法,他们任意制定和废黜法律,以自己的意愿确定穆斯林的功课,大部分苏菲导师和履行苏菲功课之人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内学派的影响。对此,伊玛目·冉巴尼做出新的解释,他认为,伊斯兰教教法包括“表义”和“隐义”两个方面:其外在的“表义”以经、训为据,属于一般宗教学者的知识领域;其内在的“隐义”需内心体验方可领悟,属于学识高深的宗教学者的知识领域。他认为,既然伊斯兰教先知高于苏菲导师,那么,受先知引导的伊斯兰学者也高于受苏菲导师引导的苏菲神秘主义者,所以,苏菲导师应该向伊斯兰学者靠拢。这一学说在教理上确立了逊尼派学者的主导地位,为印度苏菲教团与逊尼派的和解奠定了基础。
伊玛目·冉巴尼的思想反映在波斯文著作《麦克图巴特·书信集》中。此书信集是他写给弟子、友人的信件总汇,全书收录了536封信,每封信单独成篇,论述一两个问题。《麦克图巴特·书信集》被奉为伊斯兰教苏菲派的纲领性文献,被译成突厥文、阿拉伯文、英文等文字。
伊玛目·冉巴尼的思想和学说在伊斯兰世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将其思想和学说传入布哈拉汗国的是其子穆罕默德·马苏穆(Muhammad Ma’sūm)的门徒哈比布拉·布克哈里(Habībullāh Bukhārī,卒于1700年)。希尔信迪学说传入中亚以后,纳合什班底教团分裂为两派,即赞念齐克尔的支系被称为哲合林耶(Jahriyya,公开者),默祷齐克尔的支系被称为虎非耶(Khafiyya,隐藏者)。
虎非耶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隐藏的”、“低的”,该派在希尔信迪学说的影响下,经历了使自身向伊斯兰教法拥护者演变的过程。该派强调苏菲教团的职责是忠于《古兰经》的戒律、忠于反什叶派的角色、忠于默祷齐克尔的至高地位。因此,该派又被称为穆加迪德教派(Mujaddidiyya),意为复兴的(或改革的)纳合什班底派。17世纪末期,这场变革对中亚社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8世纪,复兴的纳合什班底派获得了相当多的追随者,他们的聚集地遍及阿富汗和河中地区,引起了纳合什班底传统的复兴(Jadīd),该传统提倡恢复以直接解释《古兰经》和伊斯兰教传统(Hadīs)为基础的穆斯林法律(Sharī‘a)。18世纪下半叶,由于印度谢赫移居中亚布哈拉和浩罕等大城市,复兴的纳合什班底派在河中地区牢固地确立起来,他们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玛哈图木·阿杂木后裔、和卓穆萨汗·达赫比迪(Khwāja Mūsā Khān Dahbid,卒于1776年)。
在此时期,在中亚地区活跃的苏菲派别还有恺兰达尔(Qalandars)和尼察米·契斯提(Nizāmi Chishtis)两个小教团,它们在政治上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恺兰达尔教团的托钵僧很早就浪迹中亚,17世纪,他们反对希尔信迪学说,无视伊斯兰教法。恺兰达尔教团又分为两个支派,其中一支与纳合什班底教团关系密切,他们在纳合什班底与恺兰达尔教团之间提倡中间路线。17世纪末期,玛哈图木·阿杂木思想的继承者库尔·马兹德(Qul Mazīd)促成了这种和解,他的信徒们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